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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(试行)》近日出台。根据方案,督导评估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,重点是薄弱幼儿园,主要内包括办园条件、安全卫生、保育教育、教职工队伍、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。湖南省将确保县域内幼儿园每5年至少接受一次督导评估。
学前教育省特级教师、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一幼儿园园长邓益云参与了方案制定全过程。2018年3月7日,湖南教育电视台来园进行了专题采访。邓园长告诉记者,多年来,除示范园和合格园有标准外,幼儿园的评估一直比较模糊。《实施方案》的出台,将弥补这一空白,她表示:“《实施方案》非常的接地气,它整个就是一个具有宏观上的战略指导性,它也有微观上的实际操作性,对督导的实操性,对办园者,也方向更明朗了。”
方案明确,对于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幼儿园暂停其办园资格一年;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;对于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幼儿园将给予通报批评,限期一年整改到位;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年检、申办普惠性民办园、确定级类和园所、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学前教育省特级教师邓益云说:“对民办园的原来那些不规范园的它的约束力更大,促使它的园务管理更加科学,促使它由原来单一的服务走向更加专业服务。”
(文:冰莹 图:湖南电视台记者 审核:爱华)